广场舞不该被取缔

来源:广场舞之家 栏目:广场舞资讯 时间:2013-12-24 08:48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对吃、住、行这样基本的追求外,更注重对文化生活和业余活动的追求。近年来,广场舞最为一项娱乐活动在许多城市中兴起,作为一种文化娱乐活动,广场舞确实给广大居民创造了一个锻炼身体的机会,尤其是对中老年人交流沟通的重要机会,但由于舞蹈聚集的人群多,音乐声大,也遭到了不少居民的投诉,甚至引发了冲突。。

  其实广场舞噪音问题,本质上是公域挤压私域。但这是一种被动的挤压,一种无奈之举。城市用地日趋紧张,繁华的中心地段更是寸土寸金,人潮拥挤,连小区的健身设施都得排队。而去健身房消费毕竟不是多数平民百姓能长期负担,更别说年纪偏大爱热闹的中老年人群了。据统计,目前全国广场舞爱好者超过1亿人,而且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这个问题恐怕会越来越突出。无论是基于对老人的现实关怀,还是基于城市规划和发展理念的人文主义本义,城市都应该多提供些适宜此类群众活动的地方,缓解居民之间的矛盾。

  广场舞等矛盾的背后,透出对公共空间承载的焦虑,老百姓日益强烈的健身、娱乐欲望,与当下逼仄的公共空地形成的强烈对比。城市规划设计时,如果一开始就考虑到居民的社交、娱乐等需求,那么就能从空间上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将矛盾遏制在萌芽阶段。

  一方需要载歌载舞的空间,一方需要安静的环境。其实,双方都有其自身行为和诉求的合理性。不仅仅是“广场舞”、公园噪音,城市小摊贩治理、城市狗患管理等,都折射出一个共性问题,即城市公共空间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如何来协调和平衡。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健身方式十分单一,作为老年人社交、健身的重要方式,广场舞不该在反对声中“散场”。城市规划管理者需要重视老年人的需求,合理开发、利用公共空间。同时,居民不被噪音干扰的权利也应当受到尊重,在空间有限的现状下,是协商让渡,还是制定公约,而这一点正是城市规划过程中需要决策者认真考虑的问题。我们在城市中建设的应该是一个个方便和适宜人们生活的综合社区,而不是简单草率,急功近利的去把一栋栋高楼摆在一起然后把人们塞进去,城市社区建设中应该去更多的关心一些人性化的服务,协调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让大家在一个合理的秩序范围内自由的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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