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矛盾折射出的危机

来源:广场舞之家 栏目:广场舞资讯 时间:2014-01-16 09:21

  最近又发生了老太太在跳广场舞的过程中被钢珠枪打到头部的案件,结合不久前围绕着广场舞发生的泼粪、鸣枪等极端事件,这都反应出当下广场舞遭遇的尴尬。如果从跳舞的老年人群体看,或是站在被噪音干扰者的视角,我们发现这真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难题。而且围绕此对立的两种观点已经有很多人在探讨,所以不需赘述。所以笔者更关注这些极端行为背后的原因。

  广场舞健身和噪音扰民的矛盾是显而易见,而且此矛盾对立也可以理解,但由矛盾激化发展为极端的伤害行为就说明问题了。因为这不是无法解决的矛盾,这只能说明目前在社会管理中,针对民间不同利益集团的尖锐矛盾,我们缺乏一个缓和、解决的机制。对此现象,我们的传统思维一定是要依靠政府,通过环保部门测定分贝,规定跳舞时间、区域、音量等等。此种解决方式看着很美,但至少从目前的极端对立行为看,并不行得通。这其中主要还是一个具体操作问题,因为即使行政干预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但请问如何监督?或是如果在操作环节违反了怎么办?先不说广场舞活动都是发生的非工作时间,就是在上班时间,环保部门也不可能派出专职监督员。而且违反制度的裁判更是不可能做到及时、准确,所以从社会管理的实践角度讲,对于任何非常普遍的社会矛盾,行政部门一定会选择拖、推、稳等等“太极手段”,因为这是面对极高行政成本的唯一选择。所以针对类似广场舞的问题,社会管理一定要建立一个纯民间解决机制。此机制应由渠道、平台的方式和对话、协商、妥协的路径组成。所谓渠道与平台是指矛盾双方都应组建专门的代表力量,和能够双方对话的条件与规则。而对话、协商、妥协是指双方代表在平等主体之间采用面对面商量、交流,而且通过利益妥协而达成共识的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

  还是回到广场舞现象,此时的双方面对矛盾都肯定首选找,但也最难找到的——有关部门,结果一定是推而不管或拖而不决,那最后矛盾只能是激化,对抗手段也必然升级。而如果双方通过选择代表对话又会如何呢?不管此问题能否完美解决,但通过对话,双方至少能通过了解、沟通,在对方的角度上看到一些曾经自己忽视的问题,即使不能马上妥协,至少不会进一步激化。所以说,在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的今天,社会管理中,纯民间不同利益集团对话交流的机制应当及时建立,这既是社会管理方式的一种补充,又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大趋势。类比一下市场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此种民间对话机制相信一定对社会综合管理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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