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的困境 如何解决

来源:广场舞之家 栏目:广场舞资讯 时间:2014-01-16 09:28

  因跳广场舞而产生矛盾冲突的例子屡见报端,极个别者甚至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如北京昌平一小区因每晚都有人跳广场舞,音乐声过大,一男子怒而鸣枪,更放藏獒驱散人群。武汉亦有小区业主不堪噪音干扰,泼粪泄愤,而跳舞者则讽刺说“嫌吵装个隔音玻璃嘛。”

  这种冲突可以说愈演愈烈,评论亦各有偏颇。更多人同情周围住户,认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不正当的干扰。当然,也有人认为大妈们有跳舞的权利,说“老年人丰富一下晚年生活,松松筋骨锻炼,何罪之有?别太苛刻了,每个人都有变老的时候。”

  维护权利并非易事。大多数权利,是要依附在财产之上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说这房子是你的,是因为你拥有此房子产权证。别人不能未经同意而进入你家里,也不能把你家墙壁砸一个大洞。但这些并非房子属性的全部,社区配套、周围风景、空气质量等等其实都是房子组成部分。

  问题是房子的权利边界可以延伸多远?跳舞的大妈们也可以振振有词说我们在距离你家两三百米处唱歌跳舞,关你什么事?而且这里是广场,是大家的活动中心,你不允许我们跳舞,就是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权利一词往正义角度去争拗难有定论,然而从“利益界定”这个角度却可以看得清晰。住户说受到干扰,听不到电视声音,晚上睡不着觉,又或者更严重的,家里有卧床病人、有温习功课准备高考的孩子,最终损失其实是投射到其房子的价值上的。有些人正因为难以忍受,低价放盘一走了之。如果广场跳舞的权利得到支持,原本100万的房子可能只值50万了。一舞千金,太昂贵了。

  当然,也并不是说你的免受干扰的权利诉求一定会被支持,如果你的房子本来位于闹市商业区,晚上没入夜前楼下商家播放的招徕广告虽然影响了你,但很可能投诉无门。还有,你可能会投诉得直某个商家到晚上12点还开着高音喇叭,但你很难投诉得了半夜有车辆疾驰而过影响了你的睡眠。不同场合不同的结果,这是因为法律制度会直接或者间接支持财产最大化的权利安排。

  财产的维护不是件容易的事。远古时期,你打到一头猎物,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拥有这猎物的收入。在你还没有吃掉它之前,很有可能被其他人抢走、偷走。以前的封建领主,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招聘护院家丁,耗费甚巨。而从更广的范围看,国防警备开支,也是为了维护一国之内财产。

  你的打猎收获,种地产出,如果随时会被别人偷走和抢走,这种社会效率是极其低下的。你如果有1000元,那么,别人只要耗费低于1000元的代价,比如990元,把你的钱抢走,他就有10元的收益。而为了防止别人抢走,你不得不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去防盗防抢。这种社会是难有财富积累的。

  要减少这种原始状态的损耗,人类建立过各种制度,等级分配、市场交易,还有道德风俗也是广义制度的一种。比如要维护社区房子之价,大妈们就要噤声。而让大妈们噤声的办法,一种是要靠法律强制力,另一种是道德风俗的约束。

  而道德风俗的有效运转,需要一定的基础。农耕社会里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聚居,容易形成稳定的乡规民俗,于整个社会而言就是道德礼教传统了。但现在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人口流动频繁,一栋楼里,左邻右里不一定认识了,这种基础在城市里头基本是消失了的。

  而城市化过程当然也会形成城市文明,以家庭为单位的相对独立,讲究隐私,注重个人形象和公共卫生,这些是城市文明特征,需要时间培育,不能一蹴而就。如今流行广场舞,正是因为这些老人大多来自农村,渴望集体活动,而尚未适应城市文明习惯。而且,城市里老人和子女分开居住现象普遍,这点也减弱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约束。如果老人和子女一起居住,就会更容易顾及噪声对家人的影响,从而能推己及人了。

  广场舞的困境,其实并没有太多应对办法,所谓“安排更多不影响住户的场所给老人活动”说法,其实是一句两头不得罪的废话。老人就是要在住处附近活动,除非有人乐意免费供应房屋做活动中心,否则冲突难免。在道德风俗尚未能有效作用之时,只有在住户难以忍受进行投诉时候靠法规相对武断的约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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