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短肋”与大妈广场舞热情

来源:广场舞之家 栏目:广场舞资讯 时间:2015-01-27 10:01

  “政府一定要出面,因为这(广场舞)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了,关键就是文化设施跟不上。这次我们还要提出提案,加强城市基础文化设施统筹发展。”省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所长陈仁寿去年就提出关注广场舞大妈锻炼场所问题,今年,他将就这个话题再次提出提案。(1月26日 《南京晨报》)

  “全民健身,舞动精彩!”,一曲曲轻松洋溢的广场舞曲不仅舞出了中老年人的生机,也“舞”出了不少麻烦,在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广场舞被鸣枪警告、恶犬吓人、泼粪袭击等事件屡屡发生,甚至在国外,华人聚集区的广场舞者也不止一次被警告逮捕,先不论这些行为举措是合理、合法与否,究其原因,都离不开广场舞扰民这一根源,广场舞引发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平息。

  随着群众体育活动的推广,广场舞因其动作简单、老少咸宜,而颇受中老年健身者的青睐。中国特色的广场舞,不仅是一种对健康追求的集体宣示,而且也是社会转型期人们幸福感的潜意识释放。而正是这种群体性的活动,首先分散了责任,使得人们可以减少因承担决策责任带来的恐惧感,其次一致了参与者的行为,从中获取群体对他的认可及团体归属感。也就是这种群体的“释放”导致了行为了非理性化,也就是为什么在明知噪音扰民和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舞照跳,音乐照闹”,这种“法不责众”的社会心理不仅需要法律约束,更要大家“文化自觉”,也就是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里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说白了就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当然,广场舞引发的争议被谴责的不仅仅应该是那些“舞动青春”的大叔大姨,不可否认的是,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设计者与管理者也并没有很好的把文化场所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而造成了文化在城市建设中的缺失。一个个高档小区拔地而起,建设者更要关心的不只是大家住的怎么样而更应该是大家活的怎么样,要尽可能地在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市民提供必要的文体活动场所,给城市建设“文化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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