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广场舞遇到科斯定理

来源:广场舞之家 栏目:广场舞资讯 时间:2013-11-11 11:40

  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各地城市建设以及小区建设流行建广场,男女老少在工作之余到广场上散步、聊天、舞剑、练太极、跳舞,好一派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景象。然而好景不长,近期全国各地纷纷上演着热闹的“广场舞之战”,鸣枪、放藏獒、泼粪、扔沙子、扔老鼠、水枪飙水,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智慧,滑稽可笑之余发人深思。矛盾源于广场舞的音乐干扰了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对此我深有体会,我家小区对面就常年有广场舞,每天早上6点半和晚上7点,音乐声准时响起,对于好静的人来说确实挺痛苦,更要命的是一年到头就那几首音乐,我都能根据所放的音乐判断是几点了,所幸我家附近还未发生广场舞之战。小区居民觉得正常的休息受到严重干扰,有拒绝噪音扰民的权利,跳舞大妈也觉得冤枉,认为广场是公共场所,跳跳舞也正常,居民没有权利阻止。战斗双方各执一词,似乎都有理,矛盾该如何化解呢?

  科斯定理是也,这是我的第一反应。所谓“科斯定理”,是指“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的情况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这里需要先解释一下“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一个主体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而本人却未对该影响支付任何代价或获得任何收益,如果该行为给他人带来了收益,就是正外部性,反之是负外部性。举例说明,我在一个房间里吸烟,使得周围其他人被迫吸二手烟,给他人带来了痛苦,而我却没有给他们任何补偿,这就是负外部性;如果我在家门口修了一把椅子作休息之用,我不用时其他人也可以坐上去休息,我方便了他人却没有获得任何好处,这就是正外部性。负外部性的本质是一部分社会成本未包含在私人行为之中,广场舞之战就是一个典型的负外部性问题,跳舞大妈的音乐声太大,干扰了附近居民的休息,却未对其进行补偿。具体地说,跳广场舞的成本并不只是设备费用、电费、场地费(有的地方没有),还有一部分社会成本未包含在内,因为对任何人来说,痛苦即成本,快乐即收益。

  科斯定理的使命就是解决这种社会成本的负外部性。科斯定理说,只要交易成本为零,且产权界定清晰,事情双方自己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好这一问题。举个经典例子,一个工厂向空气中排废气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只要双方能够很容易地坐到一起谈判且谈判结果很容易实施(交易费用为零),如果法律规定工厂有排污的权利,那么居民为了免受污染的困扰,就愿意出钱给工厂的排气口安装净化装置,如果法律规定居民有拒绝污染的权利,那么工厂就愿意自己出钱安装净化装置(后者是大部分现实情况)。总之,只要政府对空气环境的产权作了清楚的界定,那么工厂和居民之间的矛盾就会自然地得到解决。

  回到广场舞之战中来,如果“安静环境”的产权没有得到界定,跳舞大妈认为可以随便播放音乐,居民认为不能随便播放音乐,那么矛盾就不可调和(除非采取暴力对抗,狭路相逢勇者胜,谁赢谁获得产权)。此时需要政府出面来界定产权,如果把“安静环境”的产权划归居民所有,那么居民就有拒绝噪音干扰的权利,就可以把涉嫌扰民的跳舞大妈们告上法庭,那么结果会如何呢?有三种:一是广场舞群体被迫解散;二是广场舞继续,但需要支付给居民噪音补偿费;三是广场舞群体自己筹款修建活动室,广场舞改成室内舞。如果把“安静环境”的产权划归广场方,那么在广场中活动的人们就可以为所欲为,跳舞大妈们也可以尽情地播放音乐,其他人没有制止的权利,否则她们就可以将其告上法庭,这种情况下的结果又如何呢?也是三种:一是居民自己搬走另寻他处,留下的都是不嫌吵的人;二是自己花钱给房子安装隔音装置;三是居民组织起来筹款修建活动室,让跳舞大妈们去室内跳舞。总之,只要法制健全,对“安静环境”的产权予以清晰界定,问题会自动解决,专业的说法是“市场会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应该把权利分配给哪一方呢? 取决于政府的理念。通常的做法是分配给居民,居民区周围的工厂施工要支付噪音补偿费用,广场不也应如此吗?一个折中的办法,是政府出钱建活动室,将广场舞改为室内舞,由于政府支出来自税收,本质上是广场舞群体和居民共担了活动室的建设成本。最后想呼吁一下,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外部性的存在,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影响到周围的他人,如果能够完善法制将公共场所的“安静”和“干净”予以界定,可能就不会再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学校园里乘凉唠嗑遛狗、地铁里让小孩大小便等一系列奇葩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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