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2 广场舞之家【常识】
摘要:在辽宁省档案馆典藏的档案中,保存着几件清代原始婚书字据。从这些婚书中可以看到,处于封建社会中的弱势妇女生活的社会环境,也可以从中窥见封建社会里女人的社会地位。 自卖自身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着一件卖身执照,原文是这样的: “立执照:婚书人刘门杨氏
在辽宁省档案馆典藏的档案中,保存着几件清代原始婚书字据。从这些婚书中可以看到,处于封建社会中的弱势妇女生活的社会环境,也可以从中窥见封建社会里女人的社会地位。
自卖自身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着一件卖身执照,原文是这样的:
“立执照:婚书人刘门杨氏,因丈夫亡故,并无家业、儿女,无依无靠,度日难过,亲朋无有,每日哭哭啼啼,家人可叹,因此自托冰人自卖自身,情愿卖与周凤喜身旁为妻,度日远年,三造说允同家言明,做身价钱壹佰伍拾元正,当交不欠,笔下交足,自交价后,永不反悔,此系两家情愿,若有反悔者,有冰人执照为证。
媒人:李德功、老金太太,宣统元年九月十二日杨氏代字赵青山。”
这里所说的“冰人”就是媒人,但为什么叫“冰人”呢?《晋书·索紞传》里讲,有一个当孝廉的官员,他的名字叫令狐策。有一天梦见自己站在冰面上,与冰下面的人谈话,感到奇怪,不知吉凶,就来找索叔彻圆梦。索叔彻说:“冰上为阳,冰下为阴,这一定是阴阳(男女)之事了。你在冰上与冰下人谈话,为阴阳语,这个梦预示你将要为人说媒,到开冰的时节,婚事就成了。”不久,太守田豹果然来求他做媒。
此后,人称媒人为冰人,后来又有了“红娘”、“划柯”、“媒妁”、“月老”、“保山”、“媒证”等多种别称。古代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冰人做媒,因此也叫冰媒。
这件档案所展示的卖身执照发生在1908年。奉天省安东县的妇女刘杨氏因丈夫去世、膝下无儿无女,没有亲戚朋友,没有家产,也没有了在夫家再呆下去的理由,且自己生活又无依无靠,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家里人(杨氏丈夫家里的亲人)看着很可怜,同意她另找个人家。因此,杨氏托了个媒人把自己卖给他人为妻。
首先由媒人先找好买主,然后买卖双方及媒人三方共同协商,商定好价钱,现金当面交清;为了怕日后妇女反悔、逃跑,故立执照为证,以绝后患。在执照下面,写有媒人的签字画押,买卖双方也在名字下十字画押,杨氏在其名字旁摁了手印。待手续齐备后,此执照具备了法律效力。这一张纸能把自己卖多少价钱,要视年龄、相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条件而定。这种自卖自身的现象只能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妇女在走投无路时,迫不得已所采取的下下策。其未来命运如何,只有依靠媒人,听天由命了。
借妻生子
所谓的借妻生子,就是典妻,又称承典婚,这是旧社会买卖婚姻派生出来的临时婚姻形式。这种婚俗形式是以男方用财物租用已婚女子做临时夫妻为特点,绝大多数情况是男方已婚无子,家财富足,需要子嗣;女方家经济贫困,丈夫无力维持生计,只得同意将妻子按一定期限典当给别人。男方付一定租金,到期将妻归还。
这种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器物一般出租给别的男人的陋俗,早在宋代就有所流行,元代盛行,明清沿袭成俗。民间俗称这是“借妻生子”的一种婚俗。另有一件档案称:
“赵喜堂因手中空乏,难以度日,进退两难,出其无奈,实事无法,情愿出于本身于结发妻送于张慕氏家中营业为主,同更言明使国票六百元整,当面交足,并不短少,定期八年为满。如要到期,将自己妻领回,倘有八年以里,有天灾病孽,各凭天命,于有逃走,两家同找,如找不着,一家失人一家失钱。期满赵喜堂领人,不如张慕氏相干,恐后无凭,立租字人为证。”
并有保人等签名画押。
这张典妻的契约期限是八年,安东县县民赵喜堂因生活所迫,将自己的结发妻子典与他人,妻子在典夫家中生活,到期后,将妻领回。在这张契约上,写有本夫的名字,并摁上手印,并没有写上妻子的名字,这也说明妻子本人没有权力主宰自己命运。
一般来讲,丈夫典妻这件事,事先可以不让妻子知道,不同她商量,即使她本人知道了,同意不同意都不起决定作用。在当时的社会,妇女一旦嫁给男人,丈夫便掌握了她的生杀大权,妇女就像家里的其它物品一样任由丈夫支配。
被典的妻子在这八年的漫长时间里,命运又转嫁到其它人手里,如有天灾病孽,生死由命,死了就死了;如果逃跑,两家一起找,找不着,一家损失人、一家损失钱。
质妻雇妻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在南北朝时期,中国就出现了“质妻和雇妻”现象。
所谓的“质妻”,即把自己妻子转让给他人为妻,换取一笔钱,到约定的时间,要回妻子,送回原款。所谓“雇妻”,即雇主支付雇金给女子的丈夫,在约定的期限之内,让该女子作为自己的临时妻子,到期将女子送回其丈夫,雇金不收回。这两种形式可视作典妻的萌芽。及至宋朝,商品经济发展,典雇妻子的现象更为普遍。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熙宁七年(公元1075年),因为旱灾和蝗灾,老百姓质妻卖子,父子不保。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时,苏轼在一项奏折中写道,二十年间,因为欠苗,卖田宅雇妻女的人不可胜数。
典妻往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典妻,另一种是租妻。按一般的分法以时间长短来分,时间长的为典妻,时间短的为租妻。都是一种临时性的婚媾形式,期限一般租为一至二年,典为五年、十年甚至十五年不等,而时间的长短又往往同孩子生育的情况联系在一起,因为大多典妻者的目的在于要生儿继嗣,所以也有称典妻为“借肚皮”,或“租肚子”的。
旧时典妻风的盛行由多种经济原因所致:如丈夫有病无力维持家庭,或负债累累度日艰难;也有因赌博而穷困潦倒者,丈夫无奈而租典妻子。此类一般由丈夫作主,而妻子则被迫同意;也有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妻子生活无着而自典者。受典者往往由于其妻子不育无出,征得妻子同意而去借妻生子。但无论是典妻还是借妻,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体现了丈夫对妻子的绝对占有,女性对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
听从丈夫的处置,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没有抗拒的能力,反映了社会黑暗和道德伦理的落后。
打伙共妻
还有一件关于打伙合同的档案:
“立打伙人孙长义因无钱使,将自己贤妻张金香中人说允,情愿送与张现思名下打伙,言明身价小洋钱叁佰元正,押账钱当面交清,分文不欠,有官钱使用,两家均纳,倘有天灾病业、逃走等情,各安天命。此系两家情愿,恐口无凭,立字为正。”
也有着立字人、中保人、中间人、借字人的签字画押。
这种让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子打伙生活在一起方式,在东北地区俗称“搭伙”或“拉帮套”。它实际上是招养夫,是一种一妻多夫制的变异形式,其实质是让有劳动能力的男子到无能力维持生计的男人家里帮助过日子。它的特点是已婚女子的本夫患重病,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能抚养妻子儿女或老人,家境十分贫困,维持不了最低的生活水平,只得依靠另招一夫,负担起全家的生活重担。
这些婚俗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因为贫苦潦倒而迫不得已“卖妻获利”。但这种没落的旧时宗法制度的流毒,任何文明社会都会将之唾弃。
孙权是三国时代东吴的皇帝,是魏蜀吴中当皇帝时间最长的一位,长达二十三年。然而在其晚年,却是尽出昏招,引致群下党争,朝局不稳。
孙权在三国领袖人物中,死在曹操、刘备、诸葛亮以后,享年七十一岁。较之曹操六十六岁卒,刘备六十三岁卒,诸葛亮五十四岁卒,是活得最长的一个。
但无论怎样长寿,总有大驾归天,也就是“死”的一天。孙权到了面对死亡,必须考虑后事的时候,他可以信托的周瑜,鲁肃、黄盖、张昭等人,已先他而逝。这就是老年皇帝的苦恼了。正如文坛上前辈作家,最后剩下他老哥一个,在那里“荷戟独彷徨”,也是难免凄凉伤感的。
因此他不像刘备,有一个完全可以信赖,可以托孤的诸葛亮,放心而去见他的关羽、张飞贤弟。也不像曹操,儿子曹丕早已经羽翼丰满,留下的顾命大臣,如曹洪、陈群、贾诩、司马懿,也足可以闭上眼睛。孙权在死了太子登,废了太子和以后,眼看要接位的太子亮才九岁,实在太幼小了些,只好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他并不太想托付的诸葛恪了。
诸葛恪是诸葛瑾的儿子,诸葛亮的侄子,吴国的大将军陆逊,当着诸葛恪的面就批评过这位晚辈:“在我前者吾必奉之同升,在我下者则扶接之;今观君气凌其上,意蔑乎下,非安德之基也。”这样的评价,作为主子的孙权,不可能不知道。但到了晚年,人就特别爱偏听偏信,孙权早被亲信们包围得水泄不通,在他们谗言蛊惑下用了这个刚愎自用的诸葛恪。孙权把儿子托付给他,肯定是半信半疑而死的。结果,他刚刚一咽气,吴国就开始动乱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孙权一生,在早年之时英明,而到了晚年却变得十分糊涂。他早年之所以有英明的表现,我们不能不归功于张昭、顾雍二人。这正如刘备在早年漂泊南北,一事无成;晚年却大败曹操于赤壁,获得大半个荆州;又进取益州(四川与汉中),称王称帝,地位蒸蒸日上。刘备晚年之所以能够蒸蒸日上,我们也不能不归功于诸葛亮一人。打天下的人,最不能缺少的是什么?不是自己个人的大才干,而是得力的、能尽忠言的好帮手。倘若刘邦没有萧何、张良、韩信,倘若李世民没有魏徵、房玄龄、杜如晦,那么中国历史上就不会有我们引以为荣的汉、唐两朝。
当然,刘备除了诸葛亮以外,还有关羽、张飞、赵云、庞统、法正,帮了他不少的忙。孙权除了张昭与顾雍以外,也倚仗了周瑜、鲁肃、诸葛瑾。
没有周瑜、鲁肃,便不会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的赤壁之战,没有诸葛瑾,也不会有猇亭之役以后的吴、蜀言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