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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末代皇后婉容不为人知的“替僧”

发布时间:2017-04-12 广场舞之家【常识】

摘要:起初,孙耀庭以为皇后的替僧即使不漂亮,至少也说得过去,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婉容的替僧,只是祭祀房一名不起眼的“萨满”太太。 “寿儿,麻利儿跟我去坤宁宫。”寿日过了没几天,孙耀庭正闲着没事,婉容唤他随行。 他慢悠悠地随在婉容身后,走入了坤宁宫

起初,孙耀庭以为皇后的替僧即使不漂亮,至少也说得过去,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婉容的替僧,只是祭祀房一名不起眼的“萨满”太太。

“寿儿,麻利儿跟我去坤宁宫。”寿日过了没几天,孙耀庭正闲着没事,婉容唤他随行。

他慢悠悠地随在婉容身后,走入了坤宁宫。

在明代,这里原是皇后就寝之所,清朝则作为了祭祀的地方,中间四间房用来祭神,东三间是大婚的洞房。刚进宫,就闻见了一股扑鼻的肉香味,他仔细一寻摸,原来这是坤宁宫中路那间房子里飘出的。东边是喜房,也就是他瞧皇上大婚的地方。再往西,还有两间房,是专为祭祀用的,平时不让一般人近前,他也从没来过这里。

“皇后主子,您来啦……”

正往前行走,一个看上去足有五六十岁、挺不起眼的老实巴交的老太太走上前,向婉容请安。

“今儿个,不是祭日嘛?”婉容很随便地说了一句,又继续向西边房子走去。

那位老太太紧紧跟随在他们后边。这时,他才记起,今天是“祭日”。那个老太太就是婉容的“替僧”。当时,孙耀庭还不解地琢磨,皇后的“替僧”怎么找了这么一个普通老太太呢?

尔后,在与其他老太监闲聊天时,他才得知,皇后的“替僧”一般都找年岁稍大些的妇人担任,还必须是祭祀的内行,否则无法指导她的宗教仪式,年老自然沉稳点儿,也有利于对皇后的熏陶。

“替僧”陪着婉容走进了屋里。婉容稍稍作了梳理后,十分郑重地对着罩着布帘的墙壁默默地站立着。见势,替僧老太太忙拉开了墙上的布帘子。墙上画着工笔彩绘的两位满族打扮的老人“王爹”和“王妈”。

据传说,这是努尔哈赤前辈的生身父母。而努尔哈赤则是他们抱养的孩子的后代。很早以前,长白山有一条河,两个姑娘在里面洗澡,突然不知什么地方飞来了一只大鸟,它嘴里叼的一颗红果子落到了水中,一个姑娘捡起吃下了肚,没想到,由此便怀上了孕。那个姑娘生下孩子后,无法养活,只好用薄布包裹好扔在了河边。第二天清早,卖豆腐的老头和老太太到河边去挑水,一看成千上万的乌鸦围绕着一个包裹在盘旋、怪叫不停,两位老人轰开了乌鸦,见到一个包裹扔弃在那里,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男婴。两位老人把这个男婴抱回了家中,含辛茹苦,终于将这个婴儿抚育成人,这就是后来威震天下而统一了中国的努尔哈赤的先人。

孙耀庭站在一旁,眼瞧着婉容向“王爹”和“王妈”的画像,以及壁上的“子孙袋”拈了三炷香,然后又行了三跪九叩的大礼。

走出了屋,他这才注意到坤宁宫的东北角,有一条长桌,三口巨锅,用来烹煮祭肉。院中有一根长杆竖在地当中,俗称“祖宗杆子”,每逢祭天时“跳神”就在这下面。可以清楚地看得到,那根杆子上用锁子骨头绑着大块大块的新鲜猪肉,血淋淋的。

“这是嘛事儿啊?”他丝毫不知。

“你什么也不懂,这是祭祖,喂乌鸦,”萨满老太太瞥了孙耀庭一眼。“这是对祖宗的敬意呵!”

他走上前几步,想近些看看。可是,老太太拦住了他,指了指杆子四周围着的一圈绳子,“你可千万甭往里走,那儿不能去!”

显然,她怕孙耀庭走近,吓跑那些呱呱乱叫的乌鸦,而得罪了祖宗。于是,他识趣地离开了那儿,与婉容一起回了储秀宫。

平时,婉容不一定次次参与祭祀,每逢晚上祭神仪式,毋须吩咐,婉容的替僧就会与几个萨满老太太一起去那里诵经,至于宫内的其他活动她既不知道,也不参加。

出于好奇,孙耀庭留意了一下婉容的替僧。这是一个满族老太太,个子不算矮,戴着整齐的帽冠,身穿绣花长袍,足踏厚底花盆鞋,与他见了面虽然认识,却并不打招呼,只是默然而过,视同陌路。但她对婉容却异常客气,见了面,总是老远就给她请安:“给主子请安……”那是一种满族常见的“蹲安”,除此,婉容与她之间倒没什么更多往来。

也挺奇怪,这位替僧从没有到过婉容的住处,往往只出现在宗教仪式上。日常,替僧老太太住在宫外头,每到举行仪式时才来,平时也不大在宫内露面。她,包括那些萨满老太太穿戴并不十分讲究,最多说得上利落,在年、节和祭祀时,才换上新衣裳。在坤宁宫,孙耀庭饶有兴味地目睹整个祭神仪式的过程。开始,先是由几个祭神房的差役把猪畜抬上去,事先捆上猪脚,就由几个萨满老太太和婉容的替僧诵经。之后,由差役将猪头砍下供奉祭桌上。再把猪剥掉皮,掏出肠肚,将大块的猪肉炖煮在一口大得惊人的铁锅里,添上各种作料后,烧柴加火。不多一会儿,一股扑鼻的香味就随之飘散窗外了。

待猪肉煮熟,那些萨满老太太每人就随便裹巴几块猪肉出宫回了家。这里,每逢祭神都是喷香的大锅猪肉,引得太监和差役们路过这儿,都免不了探头一望。

当时,作为逊帝的溥仪,也有一名替僧,叫孙虎。他与婉容的替僧大不相同,在宫里头挺有势力,每年俸银不少。替僧之制,起于南北朝。后经演变,清朝尊喇嘛黄教为正宗,成为了清王朝的宗教制度。也正为此,孙虎平日住在宫内,时常提着鸟笼子四处游逛。他个子不高,四方大脸,头上常剃得精光,脸上显得油光蹭亮。

每遇祭拜仪式,他就派头十足地大为风光一番,那时,他以“皇上”替僧的名义出席,穿戴得也与一般僧人截然不同,崭新的红袍披身,手持念珠,踱着四方步,俨然一副福态的救世主模样。

在宫里,孙耀庭时常遇到这位替僧。一次在神武门前,他迎头碰上了孙虎,尊敬地称了他一声:“师父吉祥!”

提溜着鸟笼子的孙虎,只是哼了一声,连眼皮都没抬,就继续迈着他那四方步,向角楼方向姗姗而去。有的太监瞧不惯,议论说:“哼,瞧他那样儿,不就是个替僧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尽管如此,太监无不认为,溥仪的替僧与婉容的替僧相比,确有天壤之别。而实际上,溥仪出宫后,孙虎的结局并不怎么乐观。据说,他先是投奔了京城的一个破庙度日,最终在贫困潦倒中死去……

在辽宁省档案馆典藏的档案中,保存着几件清代原始婚书字据。从这些婚书中可以看到,处于封建社会中的弱势妇女生活的社会环境,也可以从中窥见封建社会里女人的社会地位。

自卖自身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着一件卖身执照,原文是这样的:

“立执照:婚书人刘门杨氏,因丈夫亡故,并无家业、儿女,无依无靠,度日难过,亲朋无有,每日哭哭啼啼,家人可叹,因此自托冰人自卖自身,情愿卖与周凤喜身旁为妻,度日远年,三造说允同家言明,做身价钱壹佰伍拾元正,当交不欠,笔下交足,自交价后,永不反悔,此系两家情愿,若有反悔者,有冰人执照为证。

媒人:李德功、老金太太,宣统元年九月十二日杨氏代字赵青山。”

这里所说的“冰人”就是媒人,但为什么叫“冰人”呢?《晋书·索紞传》里讲,有一个当孝廉的官员,他的名字叫令狐策。有一天梦见自己站在冰面上,与冰下面的人谈话,感到奇怪,不知吉凶,就来找索叔彻圆梦。索叔彻说:“冰上为阳,冰下为阴,这一定是阴阳(男女)之事了。你在冰上与冰下人谈话,为阴阳语,这个梦预示你将要为人说媒,到开冰的时节,婚事就成了。”不久,太守田豹果然来求他做媒。

此后,人称媒人为冰人,后来又有了“红娘”、“划柯”、“媒妁”、“月老”、“保山”、“媒证”等多种别称。古代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冰人做媒,因此也叫冰媒。

这件档案所展示的卖身执照发生在1908年。奉天省安东县的妇女刘杨氏因丈夫去世、膝下无儿无女,没有亲戚朋友,没有家产,也没有了在夫家再呆下去的理由,且自己生活又无依无靠,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家里人(杨氏丈夫家里的亲人)看着很可怜,同意她另找个人家。因此,杨氏托了个媒人把自己卖给他人为妻。

首先由媒人先找好买主,然后买卖双方及媒人三方共同协商,商定好价钱,现金当面交清;为了怕日后妇女反悔、逃跑,故立执照为证,以绝后患。在执照下面,写有媒人的签字画押,买卖双方也在名字下十字画押,杨氏在其名字旁摁了手印。待手续齐备后,此执照具备了法律效力。这一张纸能把自己卖多少价钱,要视年龄、相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条件而定。这种自卖自身的现象只能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妇女在走投无路时,迫不得已所采取的下下策。其未来命运如何,只有依靠媒人,听天由命了。

借妻生子

所谓的借妻生子,就是典妻,又称承典婚,这是旧社会买卖婚姻派生出来的临时婚姻形式。这种婚俗形式是以男方用财物租用已婚女子做临时夫妻为特点,绝大多数情况是男方已婚无子,家财富足,需要子嗣;女方家经济贫困,丈夫无力维持生计,只得同意将妻子按一定期限典当给别人。男方付一定租金,到期将妻归还。

这种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器物一般出租给别的男人的陋俗,早在宋代就有所流行,元代盛行,明清沿袭成俗。民间俗称这是“借妻生子”的一种婚俗。另有一件档案称:

“赵喜堂因手中空乏,难以度日,进退两难,出其无奈,实事无法,情愿出于本身于结发妻送于张慕氏家中营业为主,同更言明使国票六百元整,当面交足,并不短少,定期八年为满。如要到期,将自己妻领回,倘有八年以里,有天灾病孽,各凭天命,于有逃走,两家同找,如找不着,一家失人一家失钱。期满赵喜堂领人,不如张慕氏相干,恐后无凭,立租字人为证。”

并有保人等签名画押。

这张典妻的契约期限是八年,安东县县民赵喜堂因生活所迫,将自己的结发妻子典与他人,妻子在典夫家中生活,到期后,将妻领回。在这张契约上,写有本夫的名字,并摁上手印,并没有写上妻子的名字,这也说明妻子本人没有权力主宰自己命运。

一般来讲,丈夫典妻这件事,事先可以不让妻子知道,不同她商量,即使她本人知道了,同意不同意都不起决定作用。在当时的社会,妇女一旦嫁给男人,丈夫便掌握了她的生杀大权,妇女就像家里的其它物品一样任由丈夫支配。

被典的妻子在这八年的漫长时间里,命运又转嫁到其它人手里,如有天灾病孽,生死由命,死了就死了;如果逃跑,两家一起找,找不着,一家损失人、一家损失钱。

质妻雇妻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在南北朝时期,中国就出现了“质妻和雇妻”现象。

所谓的“质妻”,即把自己妻子转让给他人为妻,换取一笔钱,到约定的时间,要回妻子,送回原款。所谓“雇妻”,即雇主支付雇金给女子的丈夫,在约定的期限之内,让该女子作为自己的临时妻子,到期将女子送回其丈夫,雇金不收回。这两种形式可视作典妻的萌芽。及至宋朝,商品经济发展,典雇妻子的现象更为普遍。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熙宁七年(公元1075年),因为旱灾和蝗灾,老百姓质妻卖子,父子不保。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时,苏轼在一项奏折中写道,二十年间,因为欠苗,卖田宅雇妻女的人不可胜数。

典妻往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典妻,另一种是租妻。按一般的分法以时间长短来分,时间长的为典妻,时间短的为租妻。都是一种临时性的婚媾形式,期限一般租为一至二年,典为五年、十年甚至十五年不等,而时间的长短又往往同孩子生育的情况联系在一起,因为大多典妻者的目的在于要生儿继嗣,所以也有称典妻为“借肚皮”,或“租肚子”的。

旧时典妻风的盛行由多种经济原因所致:如丈夫有病无力维持家庭,或负债累累度日艰难;也有因赌博而穷困潦倒者,丈夫无奈而租典妻子。此类一般由丈夫作主,而妻子则被迫同意;也有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妻子生活无着而自典者。受典者往往由于其妻子不育无出,征得妻子同意而去借妻生子。但无论是典妻还是借妻,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体现了丈夫对妻子的绝对占有,女性对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

听从丈夫的处置,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没有抗拒的能力,反映了社会黑暗和道德伦理的落后。

打伙共妻

还有一件关于打伙合同的档案:

“立打伙人孙长义因无钱使,将自己贤妻张金香中人说允,情愿送与张现思名下打伙,言明身价小洋钱叁佰元正,押账钱当面交清,分文不欠,有官钱使用,两家均纳,倘有天灾病业、逃走等情,各安天命。此系两家情愿,恐口无凭,立字为正。”

也有着立字人、中保人、中间人、借字人的签字画押。

这种让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子打伙生活在一起方式,在东北地区俗称“搭伙”或“拉帮套”。它实际上是招养夫,是一种一妻多夫制的变异形式,其实质是让有劳动能力的男子到无能力维持生计的男人家里帮助过日子。它的特点是已婚女子的本夫患重病,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能抚养妻子儿女或老人,家境十分贫困,维持不了最低的生活水平,只得依靠另招一夫,负担起全家的生活重担。

这些婚俗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因为贫苦潦倒而迫不得已“卖妻获利”。但这种没落的旧时宗法制度的流毒,任何文明社会都会将之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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